為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科學決策水平,根據《關于聘請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等規定,園區擬選聘若干家律師事務所作為新一期政府法律服務律師事務所庫(以下簡稱“律所庫”)成員單位,歡迎各律師事務所報名參加。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目標
組建園區新一期律所庫,在庫期限2022年-2023年。
新一期律所庫組建后,園區有關財政供給單位原則上只能選聘律所庫成員單位的執業律師作為本單位法律顧問。
二、選聘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擁有提供法律服務所必需的場所、人員等;
2.熟悉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和行政法律法規,有志為園區有關財政供給單位提供法律服務;
3.具有健全的人員管理、質量控制和檔案管理等內控管理制度;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
5.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社會認可度高。
(二)具體條件
1.依法設立時間滿兩年;
2.具有本地化服務的能力:
(1)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人員;
(2)在蘇州大市范圍內注冊成立。
3. 律所及其執業律師近兩年內(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下同)未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行業處分;
4.律所及其執業律師近兩年內未因法律服務質量問題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判決或者裁決賠償。
三、報名材料
1.律師事務所報名表(法定代表人須簽字或蓋章);
2.執業許可證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報名聯系人必須為本單位員工,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執業證復印件和身份證明文件);
4. 反映律所辦公場所、在職人員數量(不限于執業律師)的說明材料和相關租房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以及兩年內的納稅證明材料;
5. 證明律所及其執業律師熟悉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和行政法律法規的材料;
6. 近兩年內辦理承辦的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案件基本情況(含名稱、數量、裁判文書等)
7.服務園區各財政供給單位的整體工作方案;
8. 律所及其執業律師近兩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律師協會行業處分、未因法律服務質量問題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判決或者裁決賠償的聲明材料;
9.兩卷代理的行政訴訟或者行政復議案件案卷復印件;
10.其他證明律所滿足上述選聘要求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案卷外,一式兩份,并請加蓋律所公章予以確認。
四、篩選入庫
綜合評定,擇優入庫。
五、其他事項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
2.報名材料的紙質檔和電子檔請于上述時間內提交至園區司法局,聯系人:周女士,聯系電話:66683798,聯系地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東328號檔案大廈C區4樓,電子郵箱:zx2@sipac.gov.cn。來函請注明“律所庫成員單位報名”字樣,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附件:律師事務所報名表,點此下載:附件:律師事務所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