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江蘇省貫徹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全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州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園區管委會)將統一行使本轄區行政復議職責?,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由園區管委會統一行使本轄區行政復議職責,統一管轄以園區管委會部門及派出機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等單位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并以園區管委會名義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二、園區管委會行政復議機構負責依法辦理園區管委會行政復議事項,并以園區管委會名義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三、2021年10月1日后,園區管委會部門作出行政行為,在告知行政相對人行政復議救濟權利時,明確指引其向園區管委會申請行政復議。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修訂后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園區管委會行政復議機構地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東328號檔案大廈C區蘇州工業園區司法局,郵編:215028,聯系電話:0512-66683725,66683765。
蘇州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9月18日